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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金与订金的区别

来源: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18/8/28 17:52:31

  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分享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:

  【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?】

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,主要表现在:

  一、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,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,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;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,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,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。

  二、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,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,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。三、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,例如《担保法》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;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,法律一般不作限制。四、定金具有担保性质,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,不具有担保性质。

  【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?】

  定金不能退,订金能退。

  《担保法》第89条规定: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根据以上规定,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,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这就是所说的定金罚则。订金一般没有惩罚功能,双方履行合同时,充作价款。

  【定金的数额是多少?】

 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,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。但《担保法》第91条 对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: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的部分无效。

  同时,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,即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,尚需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的合同。

  《担保法司法解释》第119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,视为变更定金合同;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,定金合同不生效。

  以上内容是邵阳会计培训机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,想了解更多财务会计方面的资讯,请关注:邵阳会计培训班:http://3828.peixun360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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